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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5日電)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指出,有許多銀行以勸誘、半強迫的方式,在民眾辦理貸款時搭售不需要的保險保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強制搭售在法令中有相關規範,會依法核處。 黃國昌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他發現很多銀行推銷業務,特別是辦理貸款時,透過不當勸誘方式,甚至以購買保險當作核發貸款的條件,消費者被銀行半強迫、勸誘買了根本不需要、也不符實際需求的保單,對金融消費者造成傷害。 黃國昌指出,金管會曾在2012年發函,要求銀行辦理房屋貸款業務時,不得以購買房貸壽險產品作為貸款之搭售條件或於貸款過程中不當勸誘。但業者在實務上實踐比例有多高?金管會有沒有確實進行檢查? 陳情人彭女士表示,在2014年間因急需現金,向銀行辦理房貸,但銀行要求須一併投保她不需要的6年期儲蓄行保單,每期保費高達新台幣13萬元;陳情人劉先生向銀行辦理信用貸款時,銀行也勸誘購買20年期保險商品,每年保費總計需11萬5500元。 對此,出席記者會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組長邱美珠表示,希望當事人會後可以把個案交給金管會回去查處。而主管機關的規範,是站在保障消費者權益上考量,對金融機構、銀行有些遵循事項,一定要放到銀行內部控制制度或稽核制度裡。 她指出,在銀行法第61條之1中規定,若銀行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視個案情節輕重得予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公平交易法也有關於強制搭售的規範。未來透過外部檢查與金融檢查,若有違法情事,金管會一定會依法核處。 邱美珠呼籲,民眾若面臨類似不公平的待遇,可以向銀行或金管會投訴;也希望藉由這個機會導正銀行、加強對員工訓練,唯有加強訓練才能讓每位行員落實相關規定。10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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