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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2/262.減資緣由:庫藏股買回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者,應自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註銷股份。3.減資金額:49,980,000元4.消除股份:4,998,000股5.減資比率:1.44%6.減資後股本:3,466,337,59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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